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简介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B证,这是上海市为进一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才环境,吸引更多海外人才来沪工作或者创业而使用的便于对海外人才进行管理的证件。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前身是《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直至目前为止,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符合要求者,也可直接申领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可享受创业、随员子女入学中高考、出入境管理、缴存使用保险和公积金等多项优惠政策,尤其是持3年有效期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香港、澳门专才,可在放弃港、澳身份的前提下,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
哪些人能申办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特殊才能,在上海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人员。包括:
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
外国专家及其他外国高层次专业人才
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专业人才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专业人才,台湾地区专业人才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办材料
01申请表
04在本市的住所证明
07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或者
创业投资证明等材料
02有效的身份证明
05有效的健康状况证明
08
工作(就业)期间缴纳个人
所得税完税证明材料
03
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证书
或者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06聘用(劳动)合同
09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申办流程
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出具书面补正通知,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办理通知;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由市公安局制证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