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来到上海的你,知道自己在上海需要怎么办理居住证吗?
又是什么类型的居住证呢?又需要说明材料呢?......
对于来到上海的你,是否都知道?
怎么办?
一、上海市居住证:
(一)材料:
(二)流程:
- 申请人本人到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办材料;
- 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指导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确认签字,核对材料;
- 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 凭个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领取证件。
(三)续办:
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证件每届满1年之前的30日内及逾期60天内,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四)补办:
持证人证件损毁的,或者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0日内未找回的,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证件补办手续
二、临时居住证:
(一)材料:
(二)流程:
1.受理
指导申请人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表并确认后签字;
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
2.核对确认
当场打印《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交申请人核对、确认。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3、制证发放
按需当场制作、发放《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收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IC卡押金,出具收费凭证; 告知申请人离开本市居住的,可以退还证件并退回押金。
(三)续办:
《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不再续签。持证人应当在《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 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相关材料重新办理。
(四)补办:
来沪人员遗失或损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且已对遗失证件进行“挂失”,到居住证受理网点办理证件补办手续。
三、上海市居住证B证:
(一)材料:
(二)流程:
- 申请人由用人单位至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杨浦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受理部门(以下简称受理部门),提交申办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申请材料;
- 受理部门核实材料,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受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信息、材料移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核定材料,自收到申请信息、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核定结果;
- 核定通过的,出具《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获准通知》;
核定未通过的,出具《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未准通知》; - 受理部门以电话通知、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核定结果;
- 核定通过的申请人凭《申请<上海市居住证>B证获准通知》至受理部门拍照,并领取《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
- 申请人自拍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的一个月内凭《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领证。
(三)续办:
持证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由其用人单位向受理机构提交续签换证申请材料。逾期后申请续签换证的,按照首次申请流程重新办理。
(四)补办:
- 证件遗失的,应当及时由用人单位凭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报案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情况说明,到受理机构办理书面挂失和补办手续。
- 准予批准的条件:需要补办的,凭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报案证明或由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情况说明,并出具单位公函。
- 不予批准的情形:无法出具上述证明或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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