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6020

2006闵行幼儿园入园细则

发布日期:2015-08-14 3273次
         一、招生对象

1、小班:200291日至2003831日出生的幼儿。

2、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托班,招收200391日至2004831日出生的幼儿。

3、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招生对象:

1)持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

2)持有区域内蓝印户口;

3)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的;

4)持有1年有效期及以上年限的由上海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居住证B证,并持有区域内居住证明的;

5)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产权人必须是幼儿父母)。

二、招生办法

1、在对区域内托幼资源和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公民办幼儿园统筹协调,由区托幼办牵头,确定招生地段。

2、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必须在区托幼办备案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幼儿园招生公告中,须注明园所等级、招生地段、收费标准;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必须清楚地注明小区生划区范围及收费标准。

转载自闵行教育

换一批 相关推荐
关于我们
了解我们
品牌故事
联系我们
服务分类
长期居住证
积分细则解读
转学政策
中高考政策
服务保障
资质认证荣获市教委3A级先进单位称号
隐私安全不以盈利为目的泄漏个人信息
售后无忧协议未达预期目标全额退款

扫描二维码

关注学牛网服务中心

掌握最新政策资讯

上海居住证积分

免费咨询热线
400-888-6020
服务时间:8:00--22:00

Copyright © 2015-2020 xuenew.com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上海毅进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证:沪ICP备1601005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