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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非松江毕业生中小学入学细则

发布日期:2015-08-14 3114次

一、登记对象:

凡持有松江常住户籍或人才引进《上海居住证2009年在外区县及外省市幼儿园大班、小学五年级毕业生,且其法定监护人现已在城区四所街道购房,要求在四所街道就读小学一年级或预初年级。

二、登记所需材料:

1.松江常住户籍学生家长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户口薄;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金额全额发票)。

原校就读证明。

2.外省市户籍学生家长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人才引进《上海居住证》及领证副联(在松办证)。

父母及学生户口簿。

父母房产证(预售合同及全额发票)。

原校就读证明。

三、登记程序:

1.审核家长提供的登记所需材料;

2.家长如实填写《入学申请表》。

四、登记日期和时间:

日期:216日~331日每周二

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30330

转载自松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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